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孙红丽)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公告,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经评价,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根据公告,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个品种开展了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上述8个品种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记者了解到,上述8个品种药品涉及多家药企。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涉及药企最多,相关批准文号达3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