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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2020年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020-04-23 08:46:4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康康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

    (二)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五)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被“双随机”抽中的单位,至少抽检一个批次10套成品。

    二、结果报送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审核工作,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目前尚不能通过监督信息系统报告卡上报的数据信息,需以网络填报汇总表方式上报。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不需另外报送纸质报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上报数据信息,将作为评估各地落实“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依据。

    (二)各地要将完成本抽查计划中的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检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抽检、记录和公布工作;各地要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探索开展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宾馆、旅店联合双随机抽查。

    (三)各地要在2020年7月1日前和8月1日前,分别完成50%以上和80%以上游泳场所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在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30%以上学校、50%以上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在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公共卫生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在2020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体育场馆等实行非卫生许可管理公共场所、农村设计日供水100吨及以上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建档立卡工作。各地要于11月20日前将各专业工作总结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含数据统计表)报送至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于11月25日前将全省工作总结(含数据统计表)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报送省卫健委。

    (四)各地要强化处理措施,相关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通报,促进问题切实得以整治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信息,如生活美容场所涉嫌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线索,要及时向相关方面通报、组织协查。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省卫健委报告。(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