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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也能得到治疗!四川出台家庭病床管理服务规范

    2019-12-17 16:54:2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康康

    对于部分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行动不便的人群来说,看病治疗是一件并不轻松的事。近日省卫健委出台了《四川省家庭病床管理服务规范(试行)》,使有需要的患者在家也能“住院”治疗。

    家庭病床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符合住院条件,适宜在家庭环境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因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根据医疗需要在其家庭设立的病床。

    《规范》要求,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符合收治范围的四川省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家庭病床服务机构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申请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是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疗保障部门签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协议。配备家庭病床患者需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设备、足够的药品。具有与所提供服务匹配的团队,建立有详细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预案。

    《规范》明确,家庭病床收治范围包括一是经住院治疗病情已趋稳定,但仍需继续观察和康复的患者。二是诊断明确的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有住院指征,因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困难的非危重症患者。三是外科手术后可以出院,或等待二期手术,但仍需进行各种管道或伤口护理或临床操作的患者。

    建立家庭病床后,基层医疗机构要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

    (一)定期上门查体、观察病情和进行符合规定的诊疗。

    (二)治疗项目包括针灸、推拿等中医服务项目,外科换药、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口服化疗、导尿、物理理疗、导管护理、造口护理、治疗性灌肠、喷雾吸入治疗、压疮的预防及护理等医疗护理服务项目。

    (三)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心电图、血糖、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生化、电解质、床旁超声、射线照片等。必要时可到医疗机构完成。

    (四)康复训练指导、营养膳食配制及指导、临床心理咨询和健康咨询。

    《规范》强调,家庭病床不提供静脉输液、静脉注射等医疗服务。

    对申请家庭病床的家庭《规范》也有要求,需做到居室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床铺及周围物品放置简洁、有序。定期流通空气,温度、湿度、光线合适。被褥清洁,松软,干燥,厚度适中。居室内家具物品放置稳妥、整洁。相对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定期用消毒液擦洗家具及地面,并进行空气消毒。指导宜居环境的改造与配置。
    对家庭病床服务方式,《规范》要求,由服务机构派出医护人员,进入患者家庭提供以下服务:

    1.医生查床服务:原则上每周查床1次,可根据病情调整查床次数;

    2.护理服务:护士按家庭病床医嘱进行护理服务和指导;

    3.告知服务:及时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家庭病床诊治的局限性、有关医疗风险、疾病诊断与治疗措施、相关费用情况及撤床手续。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时,交代病情,及时转诊。如拒绝转诊,医生应在病历中记录,要求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签字。


    在收费上,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照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医护人员的交通费由家庭病床患者承担,参照市场价或协议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