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规范使用院前医疗急救标识的通知》,明确院前医疗急救标识以“蛇杖、六柱、长城、橄榄枝”为特征,是我国院前医疗急救系统的唯一视觉识别标识。院前医疗急救标识不得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各地应在《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标识的统一工作。
《通知》强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的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在地面、空中、水域等专门用于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运载工具(如救护车等),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人员着装,应当统一使用该《通知》规定的院前医疗急救标识,并在适宜的位置标明“120”急救电话号码。不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院前医疗急救标识。使用院前医疗急救标识时应当将标识置于载体的显著位置,严格按照比例放大或缩小。除国家卫生健康委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新增或废除院前医疗急救标识。
《通知》指出,院前医疗急救标识中间生命之星是紧急医疗救护服务(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EMS)的国际通用标志,其中蛇杖寓意医疗,六柱代表院前医疗急救的六个关键环节:发现、报告、响应、现场处理、途中监护和运送至院内救治。底部长城为中国象征性元素,寓意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守护生命的意志和能力。外围为橄榄枝,代表万物复苏。标识以蓝色、黄色为主色。另外,《通知》还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标识的标准色彩和标准字体,要求在各种应用环境中确保各部分的尺寸比例关系,以达到最佳的统一效果。(首席记者 姚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