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4月1日~20日,各试点县要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价监测系统”在线填报相关数据及佐证资料。监测系统将反馈各试点县数据填报和监测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同时,鼓励非国家试点县积极填报。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畅通数据获取渠道,确保填报工作顺利进行。试点县医共体管委会、医共体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统计数据和上传材料要精准把握指标内涵。省级卫生健康委要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确保填报数据准确、完整、真实、及时。国家将适时调整试点县名单。各地要紧盯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要防止县级医院对基层卫生资源的“虹吸”,防止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防止减少适宜技术、廉价项目,防止只强化医疗而弱化预防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倾向。《通知》还明确细化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监测指标体系中有关指标的计算方法等。(首席记者刘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