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频道 >> 焦点 >> 健康焦点 >> 正文

    医学会应依法开展医疗损害鉴定

    2021-01-12 10:10:47 来源:健康报 编辑:康康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医学会应当依法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并结合医疗损害鉴定工作需要建立专家库。

      《通知》指出,专家库对应医疗损害鉴定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学科专业组名录由中华医学会制定、维护。聘请专家进入专家库,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医疗机构应当向专家库推荐优质专家资源,对本单位进入专家库的专家依法参加鉴定活动应当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医学会、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梳理分析鉴定反映的问题,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通知》还指出,医学会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应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要求收取鉴定费。收费管理要求按照各省区市规定执行,尚无规定的可以参照相关鉴定项目收费标准收取。(首席记者姚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