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频道 >> 焦点 >> 健康焦点 >> 正文

    国家卫健委: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 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

    2020-07-01 09:02:21 来源:央广网 编辑:康康

      央广网北京6月30日消息(记者 果君)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为进一步巩固防控成果,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目标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将发热门诊和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常抓不懈。

      《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等相关医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从发热门诊位置、分区设置、设备配备、人员配置、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高度重视,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在满足日常感染性疾病诊疗服务及医疗机构自身发展需求同时,具有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

      《通知》提出,发热门诊原则上应当为独立建筑或设置在院内独立区域,路线便捷,与普通门急诊等区域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远离儿科等区域,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具有独立出入口,便于患者转运。在人员配置上,发热门诊应当配有固定的感染性疾病科专业医师和固定的护士。发热门诊应实行24小时接诊,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医生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原则上挂号、就诊、交费、检验、影像检查、取药等诊疗活动全部在该区域完成。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坚持标准预防,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诊疗操作的风险高低进行额外防护。要加强患者收入院管理,医疗机构要设置过渡缓冲病房,对新收入院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缓冲病房医务人员应当进行三级防护,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切实落实标准预防,加强患者收入院和陪护、探视管理。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查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落细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