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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中医药局:充分发挥中医医疗机构哨点作用

    2020-06-24 07:10:09 来源:央广网 编辑:康康

      央广网北京6月23日消息(记者 果君)近期北京市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全国多个省(区、市)出现北京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为指导各地中医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医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不仅是发现患者的前哨点,同时也是易感人群的集散地,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中医医疗机构要切实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工作要求,全力以赴落实落细中医医疗机构各项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各中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设置和管理,加强防护物资储备。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在做好防护条件下由专人陪同按规定路径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对于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对于待排除和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发热门诊不得拒绝接收发热患者就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要做好“守门人”,发现可疑病例,要立即隔离,并请院内专家会诊,如仍考虑为疑似病例,应详细登记相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发热门诊的所有医务人员均应当熟练掌握并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和诊疗方案,加强个人防护,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运送、保存和检测。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各中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扩大检测范围,对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中高度怀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入院患者、陪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

      通知还要求各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全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强化院感防控和医护人员防护,坚决杜绝院感事件发生;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做到发现疫情2小时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