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全面加强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这是自母婴保健法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首次就婚前保健及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印发文件。
《通知》重点从宣传教育、便民利民、优化服务3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和意识;结合实际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立婚育健康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平台或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探索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创新开展在线婚育健康宣传告知。要求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将婚前保健作为生育全程服务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婚前孕前优生服务落实。要求各地坚持需求导向和分类指导原则,针对不同婚育阶段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依法规范开展优质服务,着力强化质量控制与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通知》提出,卫生健康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和服务监管力度,确保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和政策落实。鼓励各地改革创新,因地制宜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场所与婚姻登记场所就近就便设置,推广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各地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有力有序推进服务落实、政策见效。(记者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