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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19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2019-04-01 08:53:00 来源:央广网 编辑:康康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也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社会民众高度关注。为了回应公众关切,介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帮助大家更多了解食品安全状况,29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以“食品安全监管政策解读及信息发布”为主题,召开了例行新闻发布会。执法稽查局王松林副巡视员、广告监管司刘敏司长、食品生产司马纯良司长、食品经营司李奇剑司长、特殊食品司周石平司长、食品抽检司段永升司长等出席了会议并就相关问题解答了记者提问。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司长段永升在会上通报了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开展抽样检验,国家、省、市、县“四级”统筹,各有侧重。总局负责组织,由招标选定的检验机构独立承担,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的,称为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对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风险监测等发现问题较多的安全指标、产品、业态、企业和区域加大抽检力度。全年完成24.9万批次国家监督抽检任务,较2017年增加了6.9%,覆盖全部33大类食品。检出不合格样品5965批次,样品平均不合格率为2.4%,与2017年持平,比2014年降低2.9个百分点,风险防控力度不断加大。具体如下:
      一是肉蛋奶、米面油等日常消费大宗食品抽检合格率较高。如,乳制品合格率为99.7%,较2017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3058批次,有2批次检出不合格,合格率达到99.9%;速冻食品合格率为99.7%,较2017年提高0.6个百分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合格率为98.8%,较2017年提高1.1个百分点;蛋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合格率分别为99.3%、98.5%和97.5%,与2017年持平。
      二是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较高。大企业市场份额大,流通范围广,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比较重视,内控措施较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样品抽检不合格率为0.4%,大型食品经营企业样品抽检不合格率为1.5%。
      三是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等合格率较低。方便食品抽检347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60批次,不合格率为7.5%,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冷冻饮品抽检117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85批次,不合格率为7.2%,主要是生产、冷链、贮存、运输等环境卫生或冷链温度不达标,导致微生物污染问题;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351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率为5.3%,主要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四是部分污染因素得到控制,但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仍然突出。通过持续专项整治和严格监管,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连续十年零检出,蛋制品中“苏丹红”、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连续五年未检出。瓶(桶)装饮用水不合格率,由2014年的19.2%下降到2018年的5.3%。蜂蜜中禁用兽药氯霉素检出的不合格率,由2015年的1.5%下降到2018年的0.4%。但是,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看,食品因微生物污染超标不合格率为1.7%,占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的29.6%;食品因农兽药残留超标不合格率为1.1%,占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的15.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的食品不合格率,虽然由2014年的1.8%下降到2018年的1.0%,但在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中的占比仍然达25.0%。
      总体来看,我国食品安全基本有保障,但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监管必须“零容忍”,针对市场上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封存、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和消除产品风险,并通报相关部门加强监管。2018年,完成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10696件,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693吨。同时,对检出不合格产品实施跟踪抽检,对问题严重的企业采取现场检查、停业整顿措施,甚至吊销许可证处罚。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信息,每周都向社会公开发布。
      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完善食品抽检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持续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整治。
      紧盯抽检合格率较低、食品安全风险大和居民消费量大的食品,紧盯大型批发市场、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加大抽检频次,提高抽检覆盖面。根据风险监测、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抽检。与农业农村、海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共享监督抽检信息,对不守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联合惩戒。每周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鼓励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进社会共治,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