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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双方身后共同实施器官及遗体捐献属全国首例

    2020-01-02 09:08:21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康康

    河北老两口捐器官助8人“新生”

    夫妻双方身后共同实施器官及遗体捐献属全国首例

    “延续他人生命就像自己的生命不会终止。”2013年王永芝老人在同意捐献丈夫梁士荣的器官及遗体后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这样说。时隔六年之后,去年12月28日,70岁的王永芝因病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去世。老人过世后,儿子依其生前意愿,将其肝、肾、眼角膜分别捐给4名患者,遗体也被捐给河北医科大学进行医学研究。至此,王永芝与丈夫梁士荣已先后帮助8名陌生人重获“新生”。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河北医大三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副主任任贵军介绍,经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确认,王永芝和梁士荣夫妻双方身后共同实施器官及遗体捐献,在全国尚属首例。

    弥留之际老人仍惦记捐献一事

    任贵军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王永芝老人此前在河北秦皇岛生活。去年12月26日,因病陷入深度昏迷的老人从秦皇岛转院至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治疗期间,老人病情恶化,后被宣布脑死亡。老人去世后,其子梁为民联系了石家庄红十字会,并转达了母亲生前希望可以捐献器官、遗体的心愿。

    12月30日,北青报记者与梁为民取得联系。已经人到中年的他,这几天还在为母亲的身后事奔波不停,语气中充满了疲惫、忧伤。但谈及母亲捐献遗体及器官一事,梁为民很肯定地说:“作为子女,我肯定是支持的。因为六年前我父亲捐献器官的时候,我和母亲就当场签了器官捐献协定。”

    梁为民说,母亲退休前是教师,父亲是乡镇干部,两人都非常开明,对于捐献器官、遗体一事也早有共识。这次母亲因病入院后,弥留之际还再次叮嘱他:“如果有意外,别忘了联系红十字会捐献器官和遗体。”

    六年前丈夫也曾捐献器官

    时光倒回六年之前,2013年12月4日,梁为民曾陪同母亲一起见证父亲梁士荣器官捐献的全过程。

    彼时,由于一场意外,时年69岁的梁士荣经抢救无效被确认脑死亡。悲痛之余,王永芝想起与丈夫的约定,遂联系当地红十字会进行了器官及遗体捐献。

    王永芝老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捐献器官的事,其实已经考虑很多年了。我在电视、报纸上看到,许多病人等着合适的器官移植,有的病人还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有时看得我都掉眼泪,我总想,等自己百年以后,就把器官捐献出去,尽量去救别人。以前我不太了解如何进行捐献,不知道哪种渠道是正规的,最近才了解到了更多的信息。我把这个想法告诉老伴时,老伴非常支持。”

    “延续他人生命就像自己的生命不会终止,虽然老观念认为人去世了就要完整地离去,但是能做些有意义的事更重要。所以我和老伴商量说,等我们明年1月4日结婚44周年纪念日时,就去签订捐献协议,为社会做贡献。”王永芝老人说。

    系全国首例夫妻共同身后捐献

    遗憾的是,老伴梁士荣未能等到二人结婚44周年纪念日就意外离世,但二人共同的约定却自此成为王永芝老人的坚持。

    据任贵军介绍,去年12月28日,历时65分钟后,王永芝老人的肝脏、肾脏和一对眼角膜被成功获取。随后,这些捐献器官被第一时间移植给需要的患者,“老人的一个肾脏已经萎缩,所以只获取了一个肾脏。目前这些器官已经被分别移植给4名受捐赠者,帮助4个人重获‘新生’,老人的遗体也被留在医学院,供医学研究。”

    而据此前媒体报道,梁士荣离世后,也捐献了两只肾脏和一对眼角膜,并分别移植给了4名患者。至此,两位老人已经帮助8名陌生人重获“新生”。任贵军透露,经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确认,王永芝和梁士荣夫妻双方身后共同实施器官及遗体捐献,在全国尚属首例。

    梁为民说,受父母影响,2013年父亲离世后,自己也签订了器官捐献协定,“以后,我也会像父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