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劳动关系,为36名不具备参保条件的孕产妇以公司职工名义缴纳生育保险,累计骗取生育津贴98万余元……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4日依法对一起涉嫌骗取生育补贴案件一审宣判,8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9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宋某等8名被告人于2017年3月至2019年10月间,采取虚构劳动关系方式,为36名不具备参保条件的孕产妇以北京成蹊科技有限公司职工的名义向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缴纳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骗取生育津贴人民币98万余元,案发后全部退还。其中,宋某系北京磐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余7名被告人皆为磐博公司的主管或员工,该公司主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而宋某名下的成蹊公司为一家空壳公司,主营代缴社保和报销生育津贴业务。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生育津贴作为国家补贴给劳动妇女这一特殊群体的补贴,必须以被保险人系单位在职员工为前提条件,无劳动单位的个人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在本案中,被告人宋某等人通过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申报等方式将涉案36名产妇虚构为成蹊公司员工,并在上述人员生产事实发生后,在向相关社保机构提交的材料中通过将申领单位登记为成蹊公司并加盖单位公章等方式虚构用工关系,使得社保机构陷入上述人员系成蹊公司员工的错误认识进而支付相关生育津贴。
朝阳法院认定,宋某等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虚构事实骗取公共财产,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宋某系自首,其余被告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法院依法对8名被告人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