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9时,大雨倾盆,一位“眼镜”青年扛着一袋鼓鼓囊囊的编织袋,与他的岳母搀扶着他那年过花甲、双目失明的岳父杨永治,从成都市广福桥北街6号某小区内走了出来。三人脸上都露出悲愤而又无奈的表情。
在如注的暴雨中,“眼镜”青年打开这个鼓鼓囊囊的编织袋,倒出数十个药品包装盒。这些药品包装盒上的文字显示,该药品是由吉林省辉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光明眼宝”石斛夜光丸……
■患者哭诉“这药害我瞎了双眼”
杨永治摸索着手中的药品包装盒,向现场的记者哭诉说,“就是这‘光明眼宝’害我双眼失明的,现在我们来找‘光明眼宝’成都市办事处,就在这个小区里,没想到他们躲了……”
60岁的杨永治长期被眼疾困扰。去年9月23日,他又感到眼睛不适。便到彭州市某医院就诊。
杨永治说,该医院眼科一位医生诊断后告诉他,他患了白内障带老年黄斑,问题不大,并推荐他服用由吉林省辉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南天泰药业公司)生产的“光明眼宝石斛夜光丸”,还告诉他说,服用一段时间后,他的眼睛视力可以得到有效恢复。而他在“光明眼宝”广告中也看到,服用该药“不开刀、不手术就可以治好老年黄斑、白内障等多种眼疾病”,“有光感就能还你光明的特效眼病产品”的内容,就开始购买并严格按照说明书连续服用该药。
“但在服用期间,我发现视力不但没有恢复,反而有所下降,便与辉南天泰药业公司驻成都办事处电话联系。”杨永治说,该办事处一位鲍姓经理要他不用担心,并说此药没有任何问题,只要坚持服用3个疗程,视力便可以恢复到0.5-0.6。并叫他继续购买此药,他们会主动送货上门。但半年时间过去了,他前后花了3000多元购买该药,连续服用6个疗程,不但没有治好他的眼病,双眼反而失明了。
“我现在什么都看不到了,日常生活也不能自理。”杨永治说,为治好眼病,他只得在家人搀扶下来到成都市一家眼科医院就诊。经该医院眼科专家齐教授仔细检查,确诊他得了白内障带青光眼。齐教授还告诉他,他的眼睛本可做激光手术。经过长期精心疗养,慢慢会有好转的,但因服用药物,延误治疗时间,现在就是开刀做手术都没有希望了。“听了医生的说法,我感觉如雷轰顶。可以说是彻底绝望了。”
在打听到辉南天泰药业公司驻成都办事处的地址后,杨永治一家来到成都市广福桥北街6号某小区内,希望讨个说法。谁想该小区的住户说,这个办事处早就搬走了。“拨打鲍经理的小灵通号码,对方竟称他在北京出差。这小灵通是成都的,他在北京咋可能接通?这分明是在躲我。”杨永治气愤地说。
■厂家解释
不一定对所有患者有效
记者在仔细查看“光明眼宝”的包装盒及其说明书后发现,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2025999号,“功能主治”宣称“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所致的内障目暗,视物昏花”。并附有“注意事项”———“本品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
医院就诊。”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拨通辉南天泰药业公司成都售后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接电话的服务人员答复说,“患者只需吃五个疗程(送一个疗程),花2000多元就可以治好白内障。”
当记者问及其售后服务地点时,对方却以要送货上门为由拒绝透露。
7月14日,记者又拨通了“光明眼宝”石斛夜光丸生产厂家,辉南天泰药业公司的咨询电话,向对方告知患者杨先生服用此药后导致双目失明。该公司接线小姐说,“这种药不一定能治好所有的白内障患者,而是有针对性的。对早期的老年性白内障才有效。”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在宣传此药的时候,称此药为“有光感就能还你光明的特效眼病产品”时,对方只说:“‘光明眼宝’不是处方药,可以直接服用,是没有副作用的。”
接线小姐还称,该公司并没有对产品进行虚假或者夸大宣传。“夸大宣传是经销商的事,杨先生可以与成都的经销商协商。杨先生出现不良反应,不能就说是服用此药的原因,如果杨先生质疑药品有问题,可以找药监部门投诉,或者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在该药品包装盒上,“光明眼宝”等字很大,“石斛夜光丸”几个字则显得相对较小。而经查询,国药准字Z22025999号对应的药品名称是“石斛夜光丸”,并没有“光明眼宝”等字。对此,接线小姐解释说,“光明眼宝”是商品名,是应成都的经销商的要求才叫‘光明眼宝’的,他们说这样要好销售些。”
■专家观点
治愈白内障没有特效药
7月14日,记者采访了成都爱尔眼科医院的眼科专家王医生。王说,早期的白内障通过药物可以得到一定的缓解,青光眼也只能通过手术才能治疗,而目前并没有任何药物可以直接治疗白内障和青光眼。必须通过手术才能治疗青光眼和白内障,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就是手术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因此,不开刀、不手术就能治好白内障的说法是不科学的。”王医生如是说。
■律师说法
患者可向厂家索赔
7月15日,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顺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有什么功能就宣传什么功能。而“天泰光明眼宝石斛夜光丸”使用“不开刀、不手术就可以治好老年黄斑、白内障等多种眼疾病”,“有光感就能还你光明的特效眼病产品”等文字,如果经药品监管部门查实,该药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治疗范围进行宣传,就存在夸大宣传的嫌疑。
吴顺文还指出,根据6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药品通用名称(即药品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既然批准文号对应的药品名称是“石斛夜光丸”,该公司就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注。因此,使用“光明眼宝石斛夜光丸”,并且将“光明眼宝”醒目标示的做法就存在涉嫌违规,误导患者的问题。
吴顺文建议,杨永治可以依法起诉该药品的生产厂家,进行索赔。 |
|
| (作者:记者吴纯友 编辑:李伟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质量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