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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香毒性较大注意安全使用

  夏天,蚊子又到了大量繁殖季节。灭蚊器、驱蚊灯、各式各样的蚊香……一年一度的人蚊大战再度打响。在人们使用的灭蚊武器中,凡是加了药的,在灭蚊的同时,对人体健康或多或少都有损害,特别是蚊香,毒性比较大,在使用过程中千万要注意,别熏着了自己。以下是健康专家对市民使用蚊香提出的几点建议:

  一、要节制使用蚊香,能不用时尽量不用;蚊香点燃后立即离开一两个小时,熏完蚊子后应该开门窗(关纱窗),充分通气之后才进入。

  二、由于婴幼儿大脑尚未发育完善,有孕妇、婴幼儿的家庭严禁使用蚊香等杀虫剂,可装纱门、纱窗防蚊。

  三、购买蚊香时,首选除虫菊(制作的)蚊香,其次是胺菊酯或溴氰酯等低毒级拟除虫菊酯蚊香,不购买和使用有机氯、有机磷类杀虫剂制作的蚊香。

  四、不购买未标明杀虫有效成分的蚊香及灭蚊片。

  从灭蚊原理来看,蚊香也是一种杀虫剂。使用时,将蚊香点燃(或加热),这些杀虫剂便会散发出来,把蚊子熏倒、熏死。因此,没有一种蚊香是对人畜绝对无毒的。广东省昆虫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胡楫介绍说,蚊香里的杀虫剂不仅可使人急性中毒,还能使人慢性中毒。即使是微毒级杀虫剂,对人畜危害也较大,慢性毒危害则更要命!它是由致癌、致畸、致突变、迟发神经毒及繁殖等一系列生物试验来综合评估的,可见杀虫剂的慢性毒对人危害更大、更复杂。因此,不要以为不发生头晕、呕吐等急性中毒症状就万事大吉,其对人体的影响有时要经过一段很长时间才能显露出来。

  据介绍,即使目前世界各国一致公认安全的丙烯菊酯、嗅氰菊酯等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最新的环境毒理学试验也证实:其对机体神经系统有明显毒性,长期接触,会引起头晕、头痛等神经症状。
(作者:记者虹军  编辑:康康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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